我女兒唱歌給她在京都的男朋友聽。
唱到一半,她跟她男朋友說:「我媽聽到走音會抓狂,等我媽不在我再唱給你聽。」
正在餐桌讀書的慈母我頭抬起來:「誰說我聽到走音會抓狂的?」
女兒說:「上次妳看音樂劇,聽到走音就離開了。」
我問:「妳唱歌有要賣錢嗎?」
女兒說:「沒有。」
我說:「有賣錢不可以走音,沒有要賣錢可以走音。」
女兒很開心,繼續唱。
聽著聽著,慈母我默默站起來,跟她說:「我進去房間啊。」
女兒氣噗噗的把我的房門關起來,跟她男朋友說:「我媽一定是嫌我音不準,逃回房間了。」
其實我女兒唱歌很好聽,是我的耳朵對於音不準很敏感,會全身起痱子。
想當年為了不想讓孩子走向音樂這條路,從兒女還小的時候,我就竭盡所能的讓他們對音樂閃過、避過、讓過。
我女兒有基因會走音,看來純然是我自作孽,活該了。